为提高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水平,促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工作,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组织编写了《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的团体标准,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提供行业自律,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从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 务业务1年以上;
2.社会信誉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有良 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 为,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3.满足《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 要求》中相应级别要求;
4.能够提供充分满足战略管理、业务运营、基础保 障、改进创新等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证据;
2)各等级申请参考条件
CS1级(初始级):组织具备提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活动及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活动开展的基础能力。
1.注册资金30万以上
2.公司人数15人以上
3.公司办公面积100以上
4.工商信用网无不良记录
5.至少一个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合同
CS2级(基本级):组织实施了必要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管理,日常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活动有序开展。
1.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2.公司人数40人以上
3.办公面积200平以上
4.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总额4000以上(项目已验收)
5.三本以上的知识产权证书(或软件测试报告等)
6.工商信用无不良记录
CS3级(良好级):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和管理等综合能力达到了良好的水平,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活动顺利开展。
1.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
2.近三年综合收入总额3亿以上,系统集成年均收入8000万以上
3.公司人数150人以上
4.已获得知识产权证书15项以上
5.办公场地面积1000平以上
6.1000万以上大项目合同不少于3个
7.年均净利润大于600万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牛栏前大厦16楼1630
联系电话:13420988052
企业邮箱:2668572138@qq.com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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